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千岛路257号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公开电话:0580-2299910
邮政编码:31600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统计、档案、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相关政策研究与综合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580-2299910。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和系统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或参与优化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市场主体的名称审核和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其他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备案等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成长。配合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
党建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组织开展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市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电子取证工作。承担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和广告业发展的制度措施。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和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规定范围广告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监测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承担市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和信访的受理工作。承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品字标”等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按规定组织质量事故调查。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承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
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社会共治。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和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负责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负责食品流通许可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负责餐饮服务许可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承担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监督检查工作。实施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职责实施药品生产环节许可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指导并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环节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制度措施。依职责实施药品流通环节相关许可、备案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质量抽检。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制度措施。依职责实施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备案、生产许可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指导并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质量抽检。负责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及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拟订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拟订并组织实施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协调部门和行业认证认可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范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
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和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及质量提升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组织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和规范商标专用权和专利运用。组织调处相关知识产权纠纷。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组织对机关、下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内部审计。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承担机关安全、后勤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