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和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负责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