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新区千岛路99号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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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管委会党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新城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新城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社会联动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新城情报信息工作及“情指行”合成作战体系建设。
(三)略。
(四)主管和指导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完成、配合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跨区域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组织、指导、监督新城公安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组织、指导、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公安特警队的处突防暴工作。
(六)组织、指导出海船舶(船民)管理、无人岛屿治安管理和协助有关部门执行海上执法任务等。
(七)组织、指导、监督新城公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指导新城公安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新城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略。
(十)规划、指导新城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新城公安执法活动。
(十一)组织、协调、指导新城禁毒缉毒工作。
(十二)略。
(十三)组织、指导新城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新城公安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新城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在公安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四)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领导新城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组织、指导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等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新城公安综合实绩评估。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构建情报引领、科技支撑的立体化精准化基层基础新生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推进重点治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大警种之间的业务协同,着力推进公安服务高效办、就近办、一网办、一证办,进一步提升公安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深化“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提高预警、预测、预防水平,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
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考试服务和提供机动车驾驶考试适应性训练服务。负责科目二考生适应性训练计划的编排与实施,负责考试、训练过程中的秩序与安全管理,负责考试场设备、考试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与升级,负责对考试过程中所出现的考试场设备与考试车辆故障进行现场检测并做出技术性的论证和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协助完成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车管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指导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指导跨区域道路交通分流、管制等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性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登记及牌证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及管理。指导实施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和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督。指导、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交警执法规范和处置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预案。参与城市道路、公路建设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实施交通科技建设、应用、维护。承担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刑事科学技术专门手段建设。参与、指导重特大案(事)件现场勘查。负责开展司法检验鉴定工作。开展相关刑事科学技术科研活动。协助省级公安机关开展全市公安机关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刑事科学技术室建设。
承担民警的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发展训练及上级公安机关授权委托的训练任务,按规定承担警务辅助人员的训练任务。
协助市监察委员会执行留置措施,做好被留置人员的收执、看护、解除等工作。
负责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高速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等工作。执行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保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