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指导跨区域道路交通分流、管制等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性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登记及牌证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及管理。指导实施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和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督。指导、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交警执法规范和处置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预案。参与城市道路、公路建设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实施交通科技建设、应用、维护。承担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