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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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机要、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会务、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局机关绩效管理考评和全市财政、国资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
承担财政、国资法制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财政、国资行政许可、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牵头负责全口径政府预算(含政府债务)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拟订预算收支政策。负责与省、区、经济功能区财政体制结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研究提出区、经济功能区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制度。牵头负责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牵头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拟订完善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提出市级税收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宏观经济调控的财税政策。负责退税政策的财政税政管理。负责税收统计分析预测,审核税收预算级次。负责税式支出统计和企业所得税税源、关税重点事项等调查工作,参与检查、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负责与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等部门的税收工作联系协调。
组织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汇编全市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及财政资金调度。管理市本级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应用。负责财政票据行政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制度。参与市级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公积金等住房资金管理。负责全市彩票业务及资金监管。参与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会计管理政策。组织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会计人员相关管理工作及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会计人才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代理记账行业。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相关归口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津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承担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监管工作。
负责相关归口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财政支持政策。
拟订乡镇财政管理办法,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拟订支持村级(社区)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相关财政政策。管理相关财政资金使用。参与村级财务、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牵头负责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负责相关归口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流域、海洋、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机制。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参与拟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协调与物资保障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
研究提出相关产业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相关产业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市属经济功能区及其他相关区域的财政财务管理和指导工作。参与研究金融服务业政策。承担新区财金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市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负责相关归口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抚恤、优待等补助标准。参与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津补贴政策管理。
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统计分析。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负责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参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管理。参与全市中长期投资资金计划和政策研究。
组织实施财政国资监督工作,拟订财政国资监督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的工作。承担审计机关对市财政实施相关审计的联络协调。
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负责对县(区)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和市级部门财政管理实施综合绩效评价。
负责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拟订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制度。负责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行为监管和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推广和运用全市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负责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宣传和统战工作。联系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市属一般国有企业和县(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协助开展部省属在舟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牵头负责市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选拔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规范所监管企业经营行为,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拟订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收入分配等办法,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所监管企业公务消费行为。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执行及收益收缴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和内控体系建设,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和清产核资、资产损失核销等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经济运行分析。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工作。指导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企改革、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及国有资本变更、投资等重大事项。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资本金变动等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承担所监管企业投资事项监督管理。承担所出资的企业国有股东职责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