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行政事业处(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牌子)
机构负责人:
陈志伟
联系电话:
0580-2282622
职责:

    负责相关归口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津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承担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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