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牵头负责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负责相关归口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流域、海洋、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机制。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参与拟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协调与物资保障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