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千岛路225号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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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民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组织起草民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民政立法协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和重大民政政策、课题的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指导、监督全市民政行政执法,推进民政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民政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全市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拟订市本级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牵头机关及所属单位基建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的综合协调保障和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申报、管理、实施和监督工作。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指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指导、开展社会组织监督执法工作。指导、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工作。指导、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信用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拟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特殊对象生活补助工作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参与拟订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办法。承担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开展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结对帮扶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慈善信托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慈善表彰和慈善宣传等工作。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收养(含涉外)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收养登记机构开展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
组织拟订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担管理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市的婚姻登记及丧葬有关事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指导殡葬改革和殡葬执法工作。指导残疾人福利和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承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地名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开展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组织地名文化的宣传、研究、传承工作,拟订地名保护名录,承办由市直接管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