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