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重大决策信息不断深化。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5条,包括工作动态、通知通报,财政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强化公开意识和服务理念,完善接收、登记、补正、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程序,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强化合法性审查,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5件,均按要求及时受理和答复,做到回复理据清晰、充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和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严格落实审批制度,“舟山建设信息港”门户网站及“海上花园城市”微信公众号均实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信息员、处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机制,确保发布信息无违规违法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统筹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全年累计修改外链552条,整改错链3288条,整改错字1749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对局政务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加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持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5

10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提升工作质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如政策解读板块内容较为单一;政务公开时效性不够。虽然总体是按照要求进行公开,但是在公开时候由于工作不细致或上传材料内容的时效性,导致一些信息的迟报,等等的问题。2024年将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得到充分保证。

(二)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时刻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