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微信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6条,包括工作动态、通知通报,财政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等。主动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共接收群众咨询7件,通过网络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未发现信息申请未及时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费,全年没有产生收费行为,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年废止规范性文件9件,全年处理行政许可1971件、行政处罚4件、行政强制0件。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全年累计修改外链537条,整改错链5688条,整改错字1609个。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海上花园城”发布信息72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局办公室牵头推进,各业务科室具体落实,切实把每一个公开事项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9

1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二是基础性日常管理还需加强。

(二) 2023 年工作思路。一是提高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理念,形成公开自觉。二是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等业务技能,尽量避免工作的疏漏。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做好政策解读、新媒体宣传,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