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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办公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

  •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80-2185763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市外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防震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港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外事、港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外事、港澳工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归口管理全市外事、港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涉港澳事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区)重要外事、港澳活动。

(三)负责管理协调和接待来舟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其他外宾的接待工作。

(四)归口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在舟活动。负责协调全市参加各国驻华使领馆举办的活动。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涉外案(事)件。协调处理境外舟山籍公民和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外籍人员在舟活动。

(五)负责协调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管理全市与外国的结好工作,办理结好的报批手续并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核审批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工作。管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证照和代办外国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及领事认证工作。 

(七)负责本市与港澳特区政府之间的交往事宜。负责本市与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接待港澳特区政府的重要代表团。协助有关部门推进舟山与港澳在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