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16-19层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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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等督办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组织开展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承担机关和委属(管)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牵头推进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督导。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统筹全市企业债券发行规模。
组织拟订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专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承担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并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指导全市小城镇培育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全面应用。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承担央企对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开放的重大规划和政策,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
拟订全市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计划。承担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指导未来社区建设。
承担民营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指导。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并提出相关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开展政策措施预评估。拟订并推动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完善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法定主体的公共信用评价,建立公共信用档案。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协调铁路和航空业发展工作。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消费整体战略、重要政策和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和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协调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承担委招商引资工作。
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市农业区划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共同富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推进共同富裕改革。承担统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健康产业、银发经济等发展。
拟订能源相关改革方案。负责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运行调节、电力行业运行管理、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全市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承担重大平台整合提升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规划、政策和行动方案。
拟订全市价格和收费的改革方案、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全市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承担财政粮食补贴、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政策拟订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政策性粮食购销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品种目录。组织编制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落实,组织实施有关基础设施市级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