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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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水利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围绕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围绕我市水利系统重点工作持续深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利用市水利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发布信息,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程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9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04条,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44条,微信公众号布信息181条。发布文件政策解读1篇,参加阳光热线2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0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中明确现场、邮政寄送、网上和传真4种信息公开申请途径。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在局官网开设专栏并依照公开目录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职责,规范行业领域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多维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完善局网站建设,在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利用“舟山水利”微信公众号做精做细解读工作,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全年发布稿件181篇,发布信息涵盖水利工作、气象预警、应急科普、防灾减灾、监督检查等内容,增强互动性和实效性,让企业群众切实体会政务公开建设成效,感受政务公开工作再升级、营商环境再优化的新形象、新气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工作中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细化举措、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将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常态化,把各项评估指标要求落实到日常督查抽查检查工作中,确保整改到位、公开到位。接受群众监督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咨询,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94.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较低。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同时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继续努力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水利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