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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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公布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5条,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15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1条。

二是加强重大政策措施发布解读。及时发布《舟山市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及管理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土地供应和批后监管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并作详细解读。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4场,详细发布我市地质调查项目成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等内容,展现服务壮大资源经济取得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接收通过邮寄、网络等方式提交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含2023年结转6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规划审批方面。当年度已办结59件,结转到下一年度8件。被提起的行政复议4起,其中结果维持1起,结果纠正2起,尚未审结1起;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其中结果维持1起,尚未审结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2024年10月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继续有效10件、拟修改1件、废止3件,在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并实现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力打造优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网站搜索功能,实现搜索内容多种形式分类排序,优化“领导信箱”“我要咨询”“我要反映”“我要建议”等栏目,打通互动交流平台统一登录渠道。实时监测网站不可访问情况、网站页面被篡改、网站页面字节突变、网站错链断链及错敏字,保障网站内容安全。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委会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次,强调部署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大体检”“回头看”,坚决落实市下发《网站问题检测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3.0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1

0

0

0

0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1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57

2

0

0

0

0

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2

0

1

4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公开内容不及时、公开渠道仍有拓展空间等。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聚焦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三同步”强化政策解读,加大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重大决策公开、解读和意见征集结果公开力度。

二是规范公开信息内容及形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实现政府信息集中、集约发布,方便公众快速、高效获取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便民利企水平。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及时规范答复,切实为民解疑答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全市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