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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 办公地址:

    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

  •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80-2380385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全市政务服务工作。 负责政务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政务服务方式的创新应用。研究提出政务服务发展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指导协调全市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三)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标投标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和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负责现场综合管理。指导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标投标活动。

(四)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改革。承担上述领域改革工作的政策研究、计划拟订、协调督促、专项评估等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对标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标准,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深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着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