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楼东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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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安全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及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部门预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监督市级文化、旅游和体育专项资金。牵头负责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和体育统计工作。指导、管理局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文艺院团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市旅游演艺的创作与演出。
拟订全市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考古、博物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确定文保单位和保护名录。组织开展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和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市场开发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组织参与国内外各种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展会和大型促销活动。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产品和文化旅游体育商品的开发和推广。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体育节庆及相关专题活动。
组织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群体项目比赛的训练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管理健身气功。指导协调单项体育协会的改革和发展。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承担市体育总会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管理工作。负责优秀运动队和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竞技体育项目比赛的训练备战和参赛。组织实施全市重大体育竞赛。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监督赛风赛纪。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导实施文化和旅游重点惠民项目。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指导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古籍保护工作。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广电旅游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负责市级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系统重大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指导支持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融合、新型业态发展。
行业管理服务处(挂行政许可服务处牌子)。牵头做好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的监管工作。推进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产品业态的行业标准,推动服务品质提升。指导假日旅游。负责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
牵头拟订相关综合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市级综合执法部门协调相关执法工作。牵头局“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领域的重大复杂案件、跨区域违法案件的组织协调和查处,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新城、普陀山-朱家尖、海洋产业集聚区区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办案工作。负责受理、协调、处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举报和上级交办、督办案件。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暗访督查等集中执法行动,牵头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