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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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
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重点和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六)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七)负责全国、省和市人大、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九)略。
(十)略。
(十一)略。
(十二)略。
(十三)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菜篮子”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