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名称
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楼东2号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另见公告)。
投诉举报联系电话:0580-2285525。
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580-2285010。
信息公开传真号码:0580-2280716。
值班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重大节假日8:00-18:00,信息公开联系电话:18957201631。
互联网联系方式: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zxts.zjzwfw.gov.cn/wsdt),点击“我要咨询、我要投诉、我要举报、领导信箱、我要建议、查询评价、我要视频”相关栏目,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s://www.zhoushan.gov.cn/col/col1229019408/index.html。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形式。网址为:http://zswglt.zhoushan.gov.cn/。新媒体账号为:“舟山群岛旅游”微信公众号、“舟山群岛旅游”视频号、“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微博、“舟山文旅”抖音号。公共查阅场所为市行政服务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联系电话2285555)、市档案馆(舟山市新城星岛路,市行政中国心北大楼,联系电话2022144)、市图书馆(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10号海洋文化艺术中心,联系电话8063607)。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公告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政府指定的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点(市审批办证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市文广旅体局办公室为指定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处室。
(三)申请形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至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2号楼918室)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填写《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另见公告)。联系电话:0580-2285510。
2. 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2号楼918室,邮编:316021。
3.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oushan.gov.cn),点击“依申请公开”栏目,按照提示在线提出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 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80-2285510,传真号码:0580-2280716。
(四)申请处理。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依申请公开补正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四、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本机关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的要求,当前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和政务“五公开”进行编排。其中,组配分类一级目录有“机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文件、建议提案办理、政府会议开放、规划计划、统计分析、财政信息、人事管理”等内容;政务“五公开”分类有“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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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拨打投诉举报联系电话,也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舟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