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特编制2019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全文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相关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方面内容。本报告在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zscgzf.zhoushan.gov.cn/)予以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80-2185763,传真号码:0580-2182200,通信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省建设厅和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有效地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89条,其中微博、微信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89条,进一步加强了城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 | 增23 | 99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增1 | 10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54 | 增5 | 60 |
行政强制 | 4 | 0 | 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增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 | 1307686.2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6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极个别公开渠道手段缺乏吸引和创新,受众接受信息公开情况还不够理想。
(二)改进情况:我们将继续严格依据国务院、省和市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研究,继续不断丰富主动公开的方法手段;加强舟山论坛、大舟山、108社区等各主要信息公开、反馈平台的日常关注度,确保及时主动回应舆情,积极有效引导舆情,第一时间更新各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更加全面、更加务实、更加透明、更加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