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30/2025-198939
舟市监发〔2025〕32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30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有效
主动公开
ZJLC68-2025-003
发布时间:2025-06-03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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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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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实施〈舟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
关于实施《舟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互助救援协议
2024年7月1日起,电梯维保单位未设立维保点,无法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的,应当与设立维护保养点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互助救援协议;若偏远海岛地区电梯维保单位均未设立维保点的,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指定应急救援人员并签订协议,应急救援人员应当经该电梯维保单位培训合格、出具证明后,方可对该电梯维保单位维保的电梯实施救援。协议应当明确使用单位、委托单位、受托单位(或受托人)三方的应急救援责任和义务。
二、关于空气调节器
2024年7月1日起办理安装告知的有机房乘客电梯,建设单位应当在电梯机房内安装空调,保障电梯正常使用环境条件,并在监督检验前电梯安装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有效确认。
三、关于电梯运行监测装置
(一)运行监测装置的配备
1.2024年7月1日起办理安装告知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电梯运行监测装置。
2.探索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配备电梯远程监测装置。鼓励使用单位对既有乘客电梯安装电梯运行监测装置。
(二)乘客电梯运行监测装置技术要求
电梯运行监测装置应至少具备运行参数采集、故障自动报警、实时可视通话等三项主要功能,并按要求将信息通过企业平台传输至管理平台。电梯运行监测装置还应具备运行参数实时查看功能,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管理平台查看电梯不少于3分钟的实时运行情况。电梯运行参数采集应符合附件1要求,电梯故障自动报警应符合附件2要求。电梯轿厢内应安装实时通话装置,乘客可以通过该装置与96333平台的救援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远程实时可视通话。
电梯运行监测装置终端设备应至少存储最近100条记录,每条记录应当包含设备故障、事件和报警信息,以及故障、事件和报警发生时的设备实时运行状态信息;应配备图像采集装置,该装置应能存储图像信息,本地存储至少包含电梯发生报警或者困人时的图像,该图像为发生报警或困人前30s至解困完成后30s,本地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5天。
(三)对接和维护要求
1.平台对接。电梯制造单位应及时在管理平台开通账号,并联系管理平台运营单位申请企业平台与管理平台对接。对接成功后,管理平台生成电子“智慧电梯管理平台接入证明”供电梯制造企业下载打印。
2.系统接入。电梯安装完成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及时向管理平台运营单位申请电梯运行监测装置接入和远程测试。电梯运行监测装置接入成功后,管理平台生成电子“电梯运行监测装置接入证明”供电梯制造企业下载打印。
3.系统日常维护。电梯使用单位应选择有相关技术能力的电梯维保单位,确保电梯运行监测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和通话装置正常使用、有效应答。维保单位应加强电梯运行监测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
(四)运行监测装置的检验要求
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在电梯安装单位提交电梯施工自检报告前,将电梯运行监测装置接入市市场监管部门智慧电梯管理平台,检验机构在出具监督检验报告前应当对电梯运行监测装置进行有效确认。
四、关于井道公共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建设单位应当在电梯安装单位提交电梯施工自检报告前,提供公共移动通信网络信号有效覆盖证明。
五、关于电梯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交付使用时,电梯施工单位应当将以下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等移交给电梯使用单位: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或重大修理)自检报告、监督检验证明等电梯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资料。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记录,电梯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存档。
六、全装修住宅电梯委托检验
委托检验项目见附件3,若电梯安全技术规范更新的,检验项目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相应调整。
七、其他规定
本办法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
本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附件:1.电梯运行参数采集表
2.电梯自动报警故障表
3.全装修住宅电梯委托检验项目
附件1
电梯运行参数采集表
序号 | 故障 | 说明 |
1 | 终端识别码 | 终端制造单位定义的终端唯一识别码 |
2 | 数据生成时间 | 监测运行装置终端的当前时间 |
3 | 当前服务模式 | 电梯处于停止服务、正常运行、其他等服务模式 |
4 | 轿厢运行状态 | 轿厢处于停止、运行(上行、下行)等状态 |
5 | 轿厢运行方向 | 轿厢实际运行方向(无方向、上行、下行),非轿厢内指示方向 |
6 | 开锁区域 | 轿厢是否在开锁区域,仅电梯停止时有效 |
7 | 电梯当前楼层 | 电梯位于的实际楼层位置 |
8 | 关门到位 | 有无关门到位信息 |
9 | 轿门开闭状态 | 轿门的关闭、打开状态 |
10 | 轿厢内是否有人 | 轿厢内是否有乘客在使用电梯 |
11 | 电梯运行监测装置在线状态 | 电梯运行监测装置是否在线正常运行 |
12 | 累计运行时间 | 设备处于运行状态的时间,为设备累计值 |
13 | 轿门累计开门次数 | 轿门开门的次数,为累计值 |
14 | 电梯累计运行次数 | 电梯由停止状态变为运行状态的累计次数 |
15 | 预留数据接口 | 为平台对接预留数据接口 |
第1至11项为定时传输数据,间隔30分钟定时向智慧管理平台传输电梯的运行参数;第12至14项为累计数据,每日定时向智慧管理平台传输不少于一次数据;第15项为预留数据接口。 |
附件2
电梯自动报警故障表
序号 | 故障 | 说明 |
1 | 关门故障 | 同样的故障只上报一次,直至关门到位后消除 |
2 | 开门故障 | 同样的故障只上报一次,直至开门到位后消除 |
3 | 轿厢在开锁区域外停止 | 轿厢意外停止在开锁区域以外的位置 |
4 | 轿厢意外移动 | 在开锁区域内且开门状态下,轿厢无指令离开层站的移动,不包含装卸操作引起的移动 |
5 | 楼层位置丢失 | 控制系统丢失电梯位置信息后执行校正运行 |
6 | 困人故障 | 乘客被困轿厢内 |
7 | 急停故障 | 电梯因故障原因发生急停(困人故障除外) |
8 | 超速运行故障 | 电梯运行速度超过规定范围 |
9 | 开门运行故障 | 电梯运行时轿门打开,或轿门打开时电梯启动运行 |
10 | 识别危险状态 | 当图像采集装置检测到电动自行车、液化气瓶等危险物品 |
11 | 电梯运行时安全回路断路 | 轿厢运行时安全回路中任何电梯安全装置动作 |
12 | 电动机运行时间限制器动作 | 动作时间见GB/T 7588.1-2020的5.9.2.7和5.9.3.10 |
13 | 制动系统故障 | 分别监测制动器每组机械装置的正确提起(或释放)失效的故障或验证其制动力失效的故障 |
14 | 其他阻止电梯再启动的故障 | 本表未述及的阻止电梯启动运行的故障 |
15 | 其他故障 | 其他未述及的故障 |
第1至14项为电梯主要故障状态,其中第11至13项为选配;第15项为其他故障,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传。企业平台应当在故障发生后及时向管理平台发送故障信息,延迟时间最多不超过5秒。 |
附件3
全装修住宅电梯委托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
1 | 技术资料 | 电梯整机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 | ||
2 | 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 | |||
3 | 机房(机器设备间) | 通道安全畅通、照明有效 | ||
4 | 机房专用、机房门和窗完好、无明显渗漏痕迹 | |||
5 | 机房/机器设备间通风良好,温度适宜 | |||
6 | 控制柜清洁、接线正常有序、部件无缺损 | |||
7 | 曳引系统运行平稳、无异响、无明显渗油现象 | |||
8 | 制动器动作可靠、闸瓦间隙符合要求 | |||
9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齐全、标识清晰、功能有效 | |||
10 | 限速器活动部件灵活有效,校验在有效期内 | |||
11 | 井道 | 井道照明有效 | ||
12 | 轿顶防护栏安全可靠 | |||
13 | 轿顶检修开关标识正确、功能有效 | |||
14 | 上下极限开关功能有效 | |||
15 | 轿顶、层门上坎与井道壁之间清洁、无杂物 | |||
16 | 导轨支架固定可靠,导轨压板牢固无松动,导轨清洁无锈蚀、油杯各部件齐全、润滑适当 | |||
17 | 靴衬/滚轮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18 | 悬挂装置、补偿链/绳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
19 | 轿顶反绳轮、对重反绳轮连接固定可靠、运行无异响,轮槽清洁,磨损量符合要求 | |||
20 | 对重架、对重块平整、无变形,对重块固定可靠 | |||
21 | 轿厢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应有效 | ||
22 | 轿厢照明、应急照明运行正常有效 | |||
23 | 紧急报警装置、对讲系统有效 | |||
24 | 轿底各部件无明显生锈、变形 | |||
25 | 层门、轿门 | 层门和轿门装置清洁、无明显锈蚀或浸泡的水渍 | ||
26 | 层门和轿门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要求 | |||
27 | 层门和轿门运行平稳无异响,门扇和地坎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 | |||
28 | 层门锁和轿门锁(如有)动作灵活,接触可靠 | |||
29 | 轿门再开启保护装置功能有效 | |||
30 |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工作正常 | |||
31 | 底坑 | 底坑地面平整、环境清洁、无渗水积水 | ||
32 | 缓冲器完好、无明显锈蚀、对重缓冲距离符合要求 | |||
33 | 底坑各电气安全保护开关位置合理、功能有效 | |||
34 | 随行电缆固定可靠、长度合适、无损伤 | |||
35 | 运行试验 | 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