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30/2025-198936

  • 文号:

    舟市监发〔2025〕31号

  •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5-05-30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LC68-2025-002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舟山市电梯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10:27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舟山市电梯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




关于加强舟山市电梯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数字化改革为手段,完善电梯应急处置机制,精准监管智慧救援,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无忧乘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电梯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原则,利用全市统一的电梯安全应急处置96333平台,优化覆盖全市的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为责任主体、签约维护保养单位为救援主力(一级响应)电梯公共应急救援单位(二级响应)电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公安消防等单位(三级响应)为补充的多层面电梯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并纳入属地应急处置体系之中。按照统一平台、分级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要求,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处置工作。

二、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指挥平台

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电梯应急处置信息平台,按照政府应急联动工作要求,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将传统的电话求救、人工派单应急处置方式转变为自动监测、主动发现,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可视化就近派遣、路径自动规划、进度多方实时共享等智能处置,从多维度进行统计分析,对数据变化趋势进行预测,针对老旧电梯、故障多发电梯等进行预警,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效率和水平,打造直达民生、丰富社会治理的多跨场景应用和一体化数字驾驶舱。

三、明确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电梯应急处置信息平台,完善电梯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功能,加强与110、119的互联互通,及时处置指挥电梯应急处置工作。定期公布应急处置信息,总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电梯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电梯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检查。指导公共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应急救援力量布局,组织对电梯维保单位、电梯公共应急救援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考核。

(二)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负责本区域电梯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对辖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和公共应急救援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与当地110、119的工作协调,建立健全辖区电梯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指导维保单位、公共应急救援单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电梯应急处置工作。对超出当地处置能力的应急事件,及时向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

(三)市特检院(舟山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进一步规范电梯公共应急救援流程,承担全市电梯应急处置指挥及公共安全统计、分析,特种设备行政信息化技术支撑等工作职能。负责舟山智慧电梯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协助做好电梯应急救援单位的管理与考核,组织开展对应急救援单位的应急管理培训

(四)电梯维保单位。负责本单位签约维保电梯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救援负责人,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确保全部救援人员信息数据入库并及时更新,收到救援指令后按照规定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实现实时轨迹追踪共享。

(五)电梯公共应急救援单位。负责在电梯签约维保单位联络受阻或难以救援、请求增援等情况时的电梯公共应急处置,按规定要求配备必要的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公共救援人员信息数据入库,保持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救援指令后及时处置。

(六)电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及公安、消防等单位电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在电梯签约维保单位和电梯公共应急救援单位联络受阻或难以救援、请求增援等情况时或在偏远海岛无电梯维保人员驻点的,根据电梯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指令,实行三级响应救援。公安、消防等单位在接到报警并到达现场后,可直接依法进行救援操作。

、电梯公共应急救援单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申请基本条件

(一)电梯公共应急救援单位

1.当地区域内维保电梯数量较多,且设有固定办公(24小时值班)场所。

2.配备一定的人力、救援设备、交通工具、通讯等资源,能够承担全年每天24小时应急救援处警任务。

(二)电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

1.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和救援设备,能够承担全年每天24小时应急救援处置任务。

2.救援人员需经过电梯救援专业培训,并经电梯维保单位培训合格、出具证明。

电梯公共应急救援单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申请流程

自愿申请加入电梯应急救援的单位,要向属地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如覆盖全市的救援机构,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电梯应急救援单位考核

市市场监管局定期组织开展对电梯维保单位电梯公共应急救援单位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记分。

电梯应急救援奖励

电梯公共应急救援单位参与电梯困人救援的奖励按次计算,接警、出动并完成救援的,每次予以相应奖励,本岛及连岛区域300元/次,其他岛屿500元/次,每年结算一次

电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电梯困人救援的奖励由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场所设备配置、救援人员布局、处警响应速度、应急救援能力和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予以确定

岱山县、嵊泗县电梯应急救援奖励所需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财政保障,可参照本意见另行制定电梯应急救援奖励制度。

、工作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电梯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把电梯应急处置工作作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重点保障应急装备物资以及相关人员经费,切实落实电梯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不断加强联动能力建设,积极协调当地应急部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和消防救援部门在电梯应急救援培训方面的合作;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要为快速、高效处置电梯应急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要完善三级响应电梯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督促使用管理单位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健全电梯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九、其他规定

本办法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

本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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