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15/2025-199044

  • 文号:

    舟水发〔2025〕35号

  • 发布机构:

    舟山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25-06-16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LC18-2025-0001

舟山市水利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5 14:53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舟山市水利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舟山市水利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水利局、功能区水利部门、各金融监管支局,各保险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23〕347号),进一步明确舟山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要求,特制 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部《水利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根据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原保监会、财政部发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 施办法》和水利部印发的《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23〕347号),结合我市实 际,编制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 下简称“安责险”)。

一、统一思想认识

建立和实施安责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 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 具体行动,是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安责险的实施,对于推 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  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水利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提升政治意识, 从国家安全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安责险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将安责险 投保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必选项,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健全安责险运行机制

1.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安责险实施 工作。各区(县)水利局、功能区水利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水利工 程建设安责险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2.承保水利工程建设安责险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 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能力。根据统一管理、有序竞争、 良性循环的要求,水利建设工程安责险保险业务应由承保与服务  能力强、服务网络健全、市场信誉良好的保险机构承保。保险机  构应按照“应保尽保、强化服务、重在防控”的原则和要求,制 定《舟山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相关保险承保与理赔工作方案》, 并报舟山市水利局备案。

3.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要依法投保安责险,接受保险机构事故 预防服务,落实问题整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负责督 促参建施工企业依法投保安责险,监督事故预防服务情况。

三、加快投保进度

1.实施范围和保险责任。通知印发之日起,新开工的所有新 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的水利建设工程(包括配套和附属 工程)应当投保安责险;已开工建设的工程,应根据剩余施工工 期等要素进行合理投保;已投保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商业保 险的工程,应将其调整为安责险或增加安责险险种。安责险保险 责任应包括投保项目的施工企业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含劳务分包单位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等)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 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2.确定投保单位。 以项目施工标段为单元,由总承包单位投 保。单个施工标段存在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办理投保, 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避免漏保或者重复投保。项目法人  可以按照项目为单位统一投保。

3.规范投保要求。安责险保费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措施费中列支,由投保单位与保险机构协商约定后缴纳,不得以 任何方式分摊给从业人员个人。项目法人应将安全生产措施费作 为不可竞争费用单独列支,保障安责险费用足额到位。投保单位 应在工程开工之前完成投保,保险期限应覆盖整个施工期。对于 已开工水利工程,未投保安责险的应根据剩余工程情况进行投 保,保险期限应覆盖剩余施工期。

四 、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功能区水利部门要把水利施工项目 投保安责险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水利建设项 目应保尽保,对未投保安责险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 不及时不到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 规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将企业投保安责险情况与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信用等级等评价体系挂钩。

五、健全保障措施

市水利局与舟山金融监管分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协作,指导 监督有关保险机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 范》(AQ   9010-2019) 履行事故预防服务责任,充分发挥安责险 的事故预防首要功能作用。投保单位在投保时,优先选择具有相 应专业资质和能力、事故预防服务制度健全的保险机构,在保险 合同中约定事故预防服务具体内容和频次,要求保险机构按合同 约定规范开展事故预防服务。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不替代投保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安责险投保和 事故预防服务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投保 安责险的,应依法严肃查处;对于未按合同约定和规定开展事故 预防服务的、投保单位反映问题多的、拒不整改的,应及时通报 相关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保险机构 规范经营,及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推动安责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