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公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指导管理本系统外事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负责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物资装备、财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基建投资资金的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