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立法处
机构负责人:
李宝强
联系电话:
0580-2607801
职责:

承担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和报省政府审议的立法草案年度计划建议项目。承办有关立法草案征询市政府意见的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解释、答复、报备、评估和清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建设。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