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舟山市司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市本级行政争议调解的辅助工作。
(二)承办或协助承办市本级有关涉诉涉议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全市行政争议调解工作。
(三)组织调处重大行政争议矛盾纠纷。
(四)完成舟山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