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2、监督实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3、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承担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指导水库、山塘、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稽查。
6、统筹协调水利监督检查事项,组织开展相关业务领域的督查。
7、指导监督全市水域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行政审批等有关工作。
8、负责水利行政许可、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等工作。
9、指导县(区)水利行政许可工作。
10、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