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核准范围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及相关委托检验检测,承担锅炉介质检验和安全阀校验。
(二)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试工作。
(三)承担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事故分析预警、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公共服务等工作。
(四)开展特种设备科学研究,承担拟订相关技术性规范、标准工作。
(五)承担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支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