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和维护统一全市量值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 实施对社会公用,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以及行政监测、司法鉴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3. 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检验、产品委托检验检测、各类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检测及修理工作;
4. 承担焊接工艺考试评定;
5. 研究起草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及产品标准,研究开发计量器具新产品;
6. 承担行政委托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