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生态环境先进适用技术评估、示范推广,以及相关环境技术咨询和工程应用服务。开展生态环保先进实用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并提供环保科研技术服务。
(二)承担生态环境政策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环保督察、环评审批等技术支撑工作。
(三)承担环境影响预评估和环评文件评估的技术服务。
(四)承担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科普、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承担全市绿色系列创建的具体工作,组织公众参与生态
环境保护活动。
(五)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舆情监控和分析研判,协助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六)完成舟山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