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
舟山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挂舟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牌子)
机构负责人:
吴海龙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市土壤、地下水、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承担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贮存、转移、综合利用和处置等技术支撑工作。

(三)承担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技术支撑工作。为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转移、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等环境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服务。

(四)负责全市机动车等移动源尾气排放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移动源排放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

(五)完成舟山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80-2052282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机构地址:
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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