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港口总体规划、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航道、水路交通建设(不含陆岛交通码头)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管工作。依法实施航道管理工作,负责航道保护范围的划定、专用航道的业务监督指导、涉航建筑物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项目投资管理。负责水运建设市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含陆岛交通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