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的政策措施。起草种植业、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指导粮食生产、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发布农情信息。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发展节水农业、抗灾救灾、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品牌建设、展示展销、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等有关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等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除林地、草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