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机构负责人:
吴培新
联系电话:
0580-2281527
职责:

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推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博士后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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