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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0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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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一、问: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二、问:调整后的我市最低工资具体标准是多少??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舟政发〔2024〕 号)的规定,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2070元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20元调整为22元。


三、问:此次最低工资标准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四、问: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五、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工资项目有哪些?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的工资项目有:(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或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以上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将带来的哪些主要影响?

1、提高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的低收入职工工资收入。

2、提高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加班工资基数职工的加班收入。

3、提高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保障水平。

4、传导拉动全社会工资水平整体提高。


七、问: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八、问: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时劳动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郭凯舟、周潇

联系方式:0580-2281552、228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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