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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8009005001/2020-153877
舟政办发〔2020〕68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0-07-29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废止
主动公开
ZJLC01-2020-0021
发布时间:2020-07-2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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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汽车促销补贴发放细则》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舟山市汽车促销补贴发放细则
为加快促进消费市场回暖,推动汽车消费,提升经济指数,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市“两手硬、两战赢”的目标,组织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一、活动时间
从2020年6月24日17:00到8月31日17:00止,期间若补贴资金申领完活动即结束。
二、补贴对象
在参加本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购买7座以下(含7座)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单位购车不享受补贴。
三、补贴优惠政策
企业在维持原优惠的基础上,与消费者签订购车合同后,对每购买1辆合同价为10万元(含本数)以上20万元以下的汽车,再让利1500元(以合同价和发票价之差鉴定,下同);对每购买1辆合同价为2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汽车,再让利2500元。
政府对本活动实施补贴,对每购买1辆合同价为10万元(含本数)以上20万元以下的汽车,经审核后发放1500元的现金补贴至消费者银行账户;对每购买1辆合同价为2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汽车,经审核后发放2500元的现金补贴至消费者银行账户。
中石化舟山分公司、中石油舟山分公司将在汽车促销现场联合推出购买油卡优惠活动。
四、资金来源
市、区两级政府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作为汽车促销补贴(其中市政府出300万元财政资金、定海区和普陀区政府各出100万元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直接拨到市商务局汽车促销补贴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按先购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实施。企业让利配套500万元,共计1000万元。
五、补贴申领流程
购车环节:消费者在微信平台舟山市汽车促销补贴申领系统中填报姓名、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企业名称,并上传身份证、购车合同(车价页)和购车发票3张照片;企业配合做好服务工作。
复核环节:消费者在微信平台舟山市汽车促销补贴申领系统中上传车辆行驶证照片;企业提供纸质销售文档至市商务局市场处,每周一次(周一15:00-17:00)。
市商务局汽车促销补贴工作小组组织对消费者和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现金补贴打入消费者银行账户。
六、车企参与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企业必须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以市统计局提供的名单为准)或汽车销售4S店(以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为准),并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参加。市商务局将在活动开始前公布企业名单,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自愿申报的要求及时增补或删减。
(二)参与活动的企业应该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同时承诺不得趁机涨价加价、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违规行为将列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三)参与活动的企业要主动介绍购车补贴相关情况,协助消费者做好补贴申报等工作,并及时汇总销售情况按规定上报。
(四)参与活动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促销活动安全有序。
七、其他说明
(一)微信平台舟山市汽车促销补贴申领系统应实时更新补贴资金池余量,方便企业和消费者掌握信息。
(二)活动开展时,市内各大媒体适时组织推广宣传。
本细则施行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17:00至8月31日17:00,2020年6月24日17:00至7月29日17:00期间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