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19-153797

  • 文号:

    舟政办发〔2019〕86号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9-08-06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LC01-2019-0020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身后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6 11:25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身后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身后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民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扩面延伸,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开展身后事联办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深化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为导向,以便民服务为目的,以简化流程为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着力解决城乡居民身后事办理程序繁琐、多头办理等难点,将“多件事”“多次跑”整合为“一件事”“零次跑”,不断提升群众身后事办理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一张网数据归集。

根据在医疗机构外死亡、医疗机构内死亡和未经救治非正常死亡等三种情况,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服务,将死亡信息录入舟山市身后事联办平台供相关部门使用。同时,形成《居民死亡证明》(以下简称《死亡证明》)电子证照,将相关信息归集到市电子证照库和市人口数据库。市外死亡的,通过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抓取火化信息,归集到市人口数据库。其中未经救治非正常死亡、市外死亡的待条件成熟后实施,以下简称2.0版。

1.医疗机构外死亡。逝者家属拨打“96345”热线,由接线员将逝者基本信息(包括逝者姓名、死亡日期、预计火化日期、接运地址、家属姓名、联系电话等6个字段)录入身后事联办平台,通过联办平台自动识别,并以钉钉方式通知死亡地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村(居)丧事办理员。死亡信息上传后,联办平台通过钉钉再次通知丧事办理员,丧事办理员在24小时内入户服务(必须在预计火化日期前),填写纸质联办单拍照上传至平台(家属两人签字),并录入相关需求信息。卫生院指派医务人员限定时间内(本岛或连岛原则上24小时,外岛原则上48小时,必须在预计火化日期前)上门服务,对逝者进行调查核实,通过手机端上传死亡信息和电子《死亡证明》至联办平台,形成电子证照。如对死因存有疑问的,及时通知公安部门介入,信息推送流程冻结,后置联办部门仅属地殡仪馆和殡仪服务中心可见。公安部门对死亡信息进行确认后,信息推送流程解冻。

2.医疗机构内死亡。医疗机构确定患者死亡后,由医疗机构上传死亡信息和电子《死亡证明》至联办平台。如对死因存有疑问的,按照上述第1种情况操作。联办平台钉钉通知户籍地村(居)丧事办理员上门服务。

3.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2.0版)。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由公安部门上传死亡信息和电子《死亡证明》至联办平台。联办平台发送短信通知户籍地村(居)丧事办理员上门服务。

4.市外死亡(2.0版)。遗体运回舟山火化的,由殡仪馆将火化信息录入全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推送到联办平台;遗体在省内其他地市火化的,由省民政厅授权系统到全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调取。

(二)一站式服务联办。

逝者死亡信息上传至身后事联办平台后,组织、公安、民政、社保、退役军人事务、医保、房管、公积金管理、残联等有关部门单位通过部门平台开端口或登录联办平台等方式抓取死亡、火化等相关信息,及时完成户口注销、待遇停发等手续,并根据逝者家属需求将相关补助统一发放至逝者本人银行卡。各相关部门完成手续后将信息反馈联办平台,并根据需要将相关信息录入联办平台,由联办平台短信通知逝者家属。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市委组织部:将党员离世的基本情况通报给逝者隶属的党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为逝者整理存储党员档案、更新死亡党员信息等事后工作,将办理结果和信息及时反馈至联办平台。

2.市公安局:负责录入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人员,出具电子《死亡证明》,上传至联办平台,形成电子证照(2.0版);对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人员进行电子《死亡证明》确认。根据逝者家属要求限时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并邮寄户口注销证明,将办理结果和信息及时反馈至联办平台。

3.市民政局:牵头做好身后事联办事宜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发舟山市身后事联办平台。明确“96345”热线为身后事联办统一受理平台,落实专人负责接听殡葬服务热线,并上传基础信息至联办平台;负责联办平台信息管理和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完成身后事办理工作任务。规范殡仪馆遗体火化电话预约和上门接运服务,办理遗体火化事项并将火化信息上传联办平台;落实殡仪馆按逝者家属要求打印电子《死亡证明》。按规定核实停发低保、高龄补贴、特困供养、孤残儿童、困境儿童等相关待遇,倡导文明治丧,实行骨灰跟踪。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停发机关事业人员、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停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根据相关规定发放一次性丧葬抚恤费,退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认定为工亡的按规定发放工亡待遇,并将办理结果和信息及时反馈至联办平台。

5.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落实乡镇(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医疗机构外死亡人员进行上门调查;负责录入正常死亡人员和经救助非正常死亡人员的死亡信息,形成电子《死亡证明》上传至联办平台,并授权形成电子证照。

6.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规定停发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或补助金、无军籍职工和军休干部退休费及遗属困难补助;发放丧葬补助费或一次性抚恤金(线下办理),将办理结果和信息及时反馈至联办平台。

7.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终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参保关系,根据逝者家属要求进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将办理结果和信息及时反馈至联办平台。

8.市住建局:按规定停止困难对象廉租房租用及租赁补贴发放,将办理结果和信息及时反馈至联办平台。

9.市残联:按规定注销残疾证,并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等补助,将办理结果和信息及时反馈至联办平台。

10.市信息技术中心:对全市身后事联办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协助做好电子签章,接口发布、审核、调用,以及数据归集共享等工作。

1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逝者家属要求,在法定程序完备情况下,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并进行及时注销,同时将办理结果和信息及时反馈至联办平台。

12.县(区)人民政府,新城、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按照市里部门职责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打通各个环节,确保身后事平台顺利实施。

(三)一平台数据共享。

组织、公安、民政、社保、退役军人事务、医保、房管、公积金管理、残联等部门通过身后事联办平台数据提取,可获取网上死亡信息和火化信息等数据,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待遇停发、补助补发等事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身后事联办工作的现实意义,由主要领导亲自作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创新改革举措。要根据舟山实际,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明确部门职责、时间节点和人员安排,共同推动本行动方案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立足身后事联办工作实际,以减证便民、服务群众为目标,加强沟通、协同合作、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和事项联办工作。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建立联办沟通机制;卫生健康和公安部门要做好死亡证明出具和死亡信息共享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共享死亡数据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三)建立共享机制。借助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浙政钉等平台,统一开发身后事联办平台,打通部门业务系统,实现身后事网上“一事联办”。同时,加快移动办事平台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实现群众身后事项即时办理。

(四)健全保障制度。各地要加强身后事联办工作的管理和考核,作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考核一项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身后事联办相关经费。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村(居)丧事办理员培训,指导协助逝者家属办理身后事,做好文明治丧宣传工作。

本方案自2019年8月10日起施行。

附件:1.舟山市身后事联办工作流程图

2.舟山市身后事联办申报单 


附件1

附件2

舟山市身后事联办申报单

死者姓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死亡日期


死亡原因


申请

办理

事项

(请在需申请的事项方框内打“√”)

★R火化手续的办理

★R死亡人员医疗保险事项办理(在医保关系终止前请先办理医疗费用结报)

R医疗保险关系终止  □个人账户余额清算

★R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人员有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R死亡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办理、养老保险相关待遇结算。

若逝者以下身份确认,相关部门将自动办结党员离党信息登记、残疾证注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享受定期抚恤金(补助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遗属待遇、廉租房租赁补贴停发等事项。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享受定期抚恤金(补助费)优抚对象一次性抚恤费或丧葬补助费发放实行线下办理。

★□骨灰安葬方式:□树葬 □撒散 □海葬 □骨灰存放堂

骨灰安放去向                                                                            

★□死亡人员的户口注销(公安机关在公民死亡30日后一个工作日注销该公民户籍,如需延长和当地派出所联系) ,如需要打印户口注销证明,由公安机关邮寄至                   

按照规定将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养老保险个账、医疗个账等费用汇入以下账户,如遇当年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发放至该申领账户(发放明细由平台短信通知申领人)。

死者银行卡,卡号:                   ,开户银行:                                        

温馨提示:相关部门将按规定处理死者生前享受的相关待遇,待相关待遇核准支付后再办理注销银行卡等手续。

文明治丧

出殡时间:           出殡方式: □车行   □步行 

步行出殡路线                                         

在葬礼中,倡导厚养薄葬;倡导生态安葬;倡导节俭办丧。

申请人

承诺

申请人承诺遵守国家、地方各项法律法规及文明治丧相关规定,已知晓全部告知内容,以上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并对真实性负责,因申请人虚假填报信息产生的法律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签名(需亲属2名):          身份证号:                 电话                     

申请日期                             身份证号:                电话                     

经办人签名:            电话                               

舟政办发〔2019〕86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身后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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