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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0-09-19
政策解读
废止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16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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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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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市跑改办联合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舟山市实际,起草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总牵引,以一体化数据平台为关键支撑,全面推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数字化转型。
政府数字化转型是政府主动适应数字化时代背景,对施政理念、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等进行全局性、系统性、根本性重塑,通过数据共享促进业务协同,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政府,是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战略,深化数字浙江建设的关键抓手;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企业有利、百姓受益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必然要求;是强谋划、强执行,提升行政质量、行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2018-2022年)》和《深化数字浙江建设实施方案》,2018年12月28日,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8】48号)。今年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省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细化了工作任务,2019年3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17号),2019年4月30日省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指标体系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浙数转办函发函【2019】1号)。
7月5日,省政府召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第七次专题会议。会议中省长袁家军强调,我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已步入集成创新出成果的新阶段。他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干事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强化对标意识,找准自身位置,找准发力重点,切实补齐工作短板。
我市制定的《工作方案》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17号)、《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指标体系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浙数转办函发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数字化转型七次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设定上与其保持一致。同时,紧密结合我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客观实际,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
二、工作目标
聚焦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观念转变、职能转变、流程转变、数据共享要求,抓好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两大模型建设,加快实施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全面推进“掌上办事、掌上办公”之城建设,确保我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取得实质性突破。
“掌上办”全面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涉及隐私外,实现100%网上可办,90%掌上可办,民生事项实现100%“一证通办”,网上申报办件超过60% 。
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8+13”重大项目在舟山贯通落地,取得明显应用成效;启动建设一批新的示范性重大项目,实现在全省创新应用示范。
部门之间、全市各层级之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着力破解纵向和横向之间多次跑、多头跑、签字多、环节多等难题。“浙政钉”掌上办公系统(OA)应用实现市政府直属部门全覆盖。
营商环境优化取得实质性突破。全面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不动产交易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分别压减至4个和2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最多90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政府数字化转型还面临不少瓶颈和制约因素:一是在顶层设计、平台建设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亟需进一步加强统筹,高标准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各项工作。二是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仍需加强,数据共享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数据交换过程中共享机制仍需不断完善,数据质量还需持续提升。三是移动端办事界面仍需进一步优化,高频事项“掌上办”还不多。四是各部门自建系统和数字化应用平台的对接工作需加快启动,例如部分“一件事”事项已实现线下建设的单位,网上办事方案和流程也需尽快启动制定。
四、工作举措
(一)完善政府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
1.完善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按照省市统分结合要求,完善舟山市政府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方案,明确指标体系、总体架构、省级重大项目落地贯通要求、本地业务应用体系、数据资源、基础设施等。加强区县数字化转型工作统筹,明确区县数字化转型体系架构与工作任务。
2.全面梳理市级部门核心业务。市属各单位对照部门职能,全面完成部门核心业务梳理工作,细化业务指标、数据需求,为业务协同模型构建奠定基础。
(二)深化政府数字化转型应用体系。
1.推进经济调节数字化应用。
深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应用。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推行运用经济运行人工智能决策分析系统,实现经济运行人工智能监测、预测、分析、预警,支撑政府数字化运行与决策,并于12月底前在全市实现全覆盖。
2. 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应用。
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围绕打造“互联网+监管”示范样板和“掌上浙江之省”目标,推进浙江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项目建设和深化应用,实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在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全面推广应用,真正做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实现监管方式创新。
推进公共信用平台应用。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机构5类主体的公共信用数据归集覆盖率达到100% ,迭代完善公共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和红黑名单信用产品。加快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嵌入行政管理事项,实现与市级各相关平台互联互通,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国家工作人员招录、表彰奖励等事项全面应用公共信用产品。
推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以提供综合金融信用信息服务为重点,致力于打造资金与需求的精准对接、融资与增信的良性发展、信用与奖惩的共享应用,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效率及中小微企业融资成功率;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金融资源整合和产融良性互动;全方位监测区域金融风险和经济发展趋势。
3.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
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各级业务办理系统对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支撑体系,提升“一窗受理”平台服务能力。进一步打通数据孤岛,加快推行“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依托“浙里办”,优化公积金、社保、户籍、车辆和驾驶人、出入境、不动产登记等高频民生领域服务体验;实现100% 的事项全程网上可办,90%的事项掌上办,民生事项100%“一证通办”,完成长三角一体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各项任务。
推进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应用。在全市推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平台智能化应用,实现全覆盖,初步建成“1+N ”政务咨询投诉知识库,建立健全知识库更新、维护工作机制。
推进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应用。做好投资项目3.0平台推广落地工作,实现投资项目审批跨部门协同业务,实现平台应用全市全覆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竣工前审批“最多90 天”,审批事项减少10% 以上,申报材料减少50%以上。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大幅压缩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间;基本形成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一窗受理”;基本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图档数据库。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全过程监管平台建设。在全省欠薪联合预警平台基础上,以舟山试点的模式,进一步拓展功能,实行相关部门数据共享,通过平台的全过程预警监控,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促使当地政府落实属地管理,监督职能部门落实行业日常监管责任,加快形成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和司法联动惩处的欠薪“根治”综合体系。
推进智慧化预防接种与疫苗溯源平台建设。平台对疫苗全流程进行监管,包括受种者、儿童家长、医生、出入库人员、使用者、监测设备、运输和储存工具等,打造数据监督和管理平台,深度挖掘和统计分析数据,实现接种安全。
推进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管控灭”平台建设。建设全市危化企业消防安全大数据中心和远程监控中心,对危化企业的日常管理、运行状况数据进行汇总、管理、分析,实现实时监管、实时管控,建立隐患滚动排查、部门联动监管、火灾事故预警等机制,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汇总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灭火分布、联勤联动机制等,及时、准确地为消防部门提供灭火救援辅助决策服务。
深化“单一窗口”建设。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探索构建口岸通关、航运服务协同功能,年底前率先建成应用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系统。持续深化口岸提效、降费、减证三大行动,通关时效和便利化水平达到全国同类型口岸先进水平。
加快全民卫生健康智慧管理项目建设。建设健康智慧管理平台,建立公共卫生信息平台,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市县两级智慧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全面实现数据交换、数据质量监管和业务协同应用,实现全市医疗卫生信息的整合与汇聚,总体达到互联互通五级目标。实现对全市医疗、公卫、医保、资源等情况的智慧管理。推进脱卡支付,落实“最多跑一次”信息惠民服务。
推进“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功能应用。以空间建设和资源征集工作为主要抓手,配合做好互联网学校、网络发展学校、家长网络学校建设。充分利用“之江汇”教育广场PC端和移动端开展教育教学,推动平台和资源规模化、常态化应用。
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文广旅体内部现有平台的融合,包括海洋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文化市场监管平台、旅行社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构建文广旅体大数据中心,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整合大桥、公安、政法、交通、气象、通讯、金融等信息数据,推进景区信息化门禁系统,建立实时客流监控和疏导系统,加强全市旅游信息的挖掘和分析能力。实现全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数据资源调研与整理,完成数字文广旅体综合平台顶层设计,实现文广旅体行业智能化监管。
4.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应用。
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9月底前,完成试点地区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迭代完善,完成“掌上基层”模块升级改造,平安通、流管通、房管通、河长通、食安通等整合接入本地“掌上基层”,并逐步向全市推广。12月底前,完成全市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迭代完善。
加快“雪亮工程”建设。推进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全联网,提升视频信息智能化应用水平。9月底前,完成市县平台与省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总平台对接工作。推进全市统一的视频管理、解析平台建设。
推进数字化海上安全监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海上执法监管协同、应急救援联动等水平。
5.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应用。
建设舟山市陆海统筹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协同系统。按照“四个一”(一张网、一张图、一中心、一体系)技术框架,开展业务流程梳理,研发审批智能咨询、执法一体化、综合决策管理、绿色石化监管等四大创新应用,并启动前端感知层建设,努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6.推进政府运行数字化应用。
加快“浙政钉”移动办公平台建设。全面推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基于“浙政钉”开发协同办公微应用,实现公文交换、督查考评、后勤管理等功能。
(三)强化政府数字化转型平台支撑。
1.完善政府数字化转型应用支撑体系。建设完善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公共数据封装系统、统一用户系统及其功能,为部门应用系统全面、规范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供能力支撑。
2.建设共建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进一步加大数据归集、共享和治理的协调力度和督促考核力度,落实数据归集工作责任,严格按省大数据局要求及时完成数据归集和治理整改工作;落实办事窗口单位在办理事项中使用共享数据,提高共享数据调用量,做到办事材料应减尽减;制定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启动我市数据开放工作。
3.推进集约整合的基础设施体系。按照全省互联互通的政务“一朵云”安排,统筹推进。全面推行“云优先”战略,进一步提高“云资源”综合使用率,加快推进“政务云”平台扩容,实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服务支撑、安全保障等共性基础资源有效扩容。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按需拓展网络覆盖范围,按照相关网络安全标准和要求,加快推进各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整合和融合互联。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完成与“雪亮工程”省总平台互联互通。
4.建设严密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要求,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重大项目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害信息系统运营单位负责人的数据安全责任,增强各环节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上接省级、下联各县(区)、覆盖各重点行业的网络安全协调指挥体系,全天候感知网络安全威胁,及时开展事件分析、信息通报、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追踪溯源等工作。构建覆盖物理设施、网络、平台、应用、数据的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推动国产自主可控产品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应用。建立健全“云安全”运行维护规范,全面提升“政务云”平台安全运行能力。提升应用和数据安全防护及审计能力,对重要数据资源实行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建立数据流动安全评估机制,强化个人和法人信息保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舟山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政府数字化转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工作环境。立足舟山政府数字化转型长期建设发展需求,完善相关人才政策,开通绿色通道,建立人才智库,以吸引海内外数字化高端人才,为舟山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智力支持,营造全社会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试点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一个项目、一个专班的要求,建立重大(试点)工程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推进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持续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有效支撑数字化业务系统平稳高效运行。
(四)落实督查机制。建立重点核心指标亮晒台周通报制度、月度工作汇总通报制度,加强对工作进度完成情况的实时动态检查,特别是对于之前完成的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工作质量和落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