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01/2025-199323
舟政办发〔2025〕30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5-10-20
劳动就业
市府办文件
有效
主动公开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十万海员聚舟”工程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舟山市“十万海员聚舟”工程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吸引高素质海员人才集聚,推动我市海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产业所需、舟山所能、未来所向,全面构建产业集聚、教育培训、生活服务、政策创新和品牌文化五位一体工作矩阵,着力打造海员人力资源产业中心、海员培训评估中心、海员服务保障中心和海员人才政策高地的“三中心、一高地”工作格局,持续打响“舟山海员”国际品牌。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注册海船船员达4.3万人,培训海员1.1万人次,出入境换班船员3万人次,新增海员服务机构5家以上,在舟院校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留舟率达33%。力争到2027年底,全市注册海船船员达5万人,培训海员6万人次,出入境换班船员10万人次,新增海员服务机构20家以上,在舟院校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留舟率达37%以上,构建起10万海员“注册在舟、培训在舟、就业在舟、换班在舟、生活在舟”的立体化集聚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立足产业集聚,打造协同高效的“海员人力资源产业中心”。
1.大力招引知名海员服务机构。市、县(区)、功能区一体推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海员外派、船舶管理、海员培训等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中心。到2027年底,集聚行业龙头机构5家以上。
2.构建完整海员服务产业链。大力引育船员外派、船舶配员、职业规划、健康体检、心理咨询、海事法律咨询等海员服务高端业态,各县(区)、功能区要在政策支持、市场引导、专业服务等方面综合施策,形成完整的海员服务“引育留用转”产业链。
3.建立海员管理高效协同机制。推进浙江海事局船员注册、管理、调配和服务一体化在我市试点,通过数字赋能、模式创新,推进跨部门工作业务协同,促进船员办事、企业运营和部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构建海员服务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抓好“人才双聘”,破解海员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不适配问题,构建全链条产才协同的新生态。
(二)聚焦提质扩容,打造全国一流的“海员培训评估中心”。
4.加快建设区域性船员评估中心。依托小干金融商贸和海事服务功能岛建设,投运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优化业务用房功能布局,谋划增值服务,打造集船员换班、教育培训、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为一体的船员综合产业孵化高地。
5.推动在舟院校扩大招生规模。依托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舟山航海学校等在舟院校,优化学科建设,引进高水平师资,与国内外知名海事专业院校合作办学,开展智能航海、新能源船舶技术等前沿专业研究,扩大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等专业招生规模。到2027年,在舟院校航海类专业招生规模达1100人左右,新增1—2个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
6.优化海员人才实习实训培养模式。在舟院校积极建设全国一流、功能齐全的海员实训基地,加大虚拟仿真、人工智能实训设备投入力度,大幅提升学员实操技能水平。鼓励航运企业提供实习舱位,解决航海类学生“上船难”问题,打造“从课堂到甲板”的全链条人才培养机制,实现教育培训与实际操作无缝对接。
7.扩大校企合作海员人才订单班规模。分层分类绘制我市国内沿海、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以及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队伍结构图谱,定期排摸用工需求,每年发布海员人才需求白皮书。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级海员培训班、知名企业“海员冠名班”、东西部协作“海员订单班”等特色班次规模。
8.加大海员人才社会化培训力度。依托我市“三校一企”海员培训体系,常态化开展高级船员、普通船员、邮轮乘务等各类海员适任培训和岸基管理、航行英语等专业技能培训,探索开展液化天然气运输、双燃料动力船舶、极地水域航行和智能船舶等新兴航运领域海员培训。大力招引嫁接优质培训资源和合作院校,大量吸引青年人才来我市培训就业,提升海员人才供给质量和规模,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向舟山集聚。
(三)突出宜居宜业,打造独具特色的“海员服务保障中心”。
9.多措并举打造海员服务阵地。依托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试点打造集公寓、餐饮、购物、娱乐、健身、交友等功能于一体的海员社区,布局建设海员服务驿站,解决海上船员“下地难”“快递收寄不便”及港口交通接驳等问题,为休假期、换班期、修船期和培训考证期海员提供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
10.持续优化海员后勤保障。在舟海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子女就学、景区“年卡”、转岗培训等市民化待遇,在普陀山机场开通“海员安检绿色通道”,为海员从业、健康体检提供便利;探索建立海员家庭服务中心,提供家政、老人照看、应急帮助等服务;完善外币兑换、办卡等金融服务,提高外籍船员在我市消费便利性,把舟山打造成为中国对海员最友好的港口城市。
11.精准搭建海员就业数智平台。开发“幸福跑船人”就业管理服务系统,整合船东需求、海员信息、培训资源、政策资讯,实现智能匹配、线上签约、一键调度,提高海员求职就业效率。建设海员职业发展研究中心,开展海员职业发展和拓展以及转岗转业等研究,配备专业职业规划师、就业指导师为海员提供全方位职业咨询和就业指导,力争打造全国海员职业发展研究中心。
12.联动健全海员权益保障机制。持续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水上枫桥”船员权益保障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海事劳工条件检查,维护海员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智慧海事监管系统应用,完善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为海员提供优质便利的政务服务。积极打造“航行的支部”先锋船,发挥党员海员先锋模范作用,帮助解决就近海员急难愁盼问题,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深化制度创新,打造区域领先的“海员人才政策高地”。
13.争取培训考证便利政策试点。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争取,在我市设立海员培训、考试、发证的特殊政策区,吸引全国海员来我市考取证书。深化移民事务服务网格建设,进一步提升海员换班便利性和出入境效率,打造“国际海员换班首选地”。
14.构建海员综合产业政策体系。各县(区)、功能区要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围绕航运企业、海事服务企业、海员服务机构集聚发展,以及海员培训引进和安家落户等环节,探索推出海员综合产业系列优惠政策和利好举措。
15.优化海员人才评价激励保障。积极推进《关于加快推进海员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舟委人才办〔2024〕6号)落地实施,持续优化我市海员人才评价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海员人才纳入就业补贴、安家补贴和政府奖励等人才政策服务保障范围,海员人才参照舟山生源和在舟高校毕业生提档享受购房补贴,力争让更多海员人才在我市安家落户。
(五)注重品牌塑造,打造享誉全球的“舟山海员”金名片。
16.全力打响海员匠心文化品牌。深入开展“十万海员聚舟”工程行动社会宣传,大力营造海员友好型城市氛围。在油商大会等活动嵌入海员文化元素,依托“世界海员日”“中国航海日”等重大节日,常态开展航海文化培育和系列海员主题活动,多途径宣传航海文化。积极推进航运企业和海员参加“安全诚信船长”等相关活动,持续扩大舟山海员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
17.迭代升级海员技能竞赛品牌。人社、海事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协同发力,积极争取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列入国家人社部赛事序列。完善“以赛促训、以赛促评”海员竞赛机制,优化比武项目,扩大参赛范围,健全奖励办法,打造“赛训一体”的海员技能比武赛会体系,择优支持部分海员技能竞赛项目提档至市级一类技能赛事。
三、工作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十万海员聚舟”工程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多方联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力争在财政、金融、招生、教育、就业等方面对舟山海员综合产业高质量发展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
附件:舟山市“十万海员聚舟”工程主要任务清单(2025—2027年)
附件
舟山市“十万海员聚舟”工程主要任务清单(2025—2027年)
序号 | 主要任务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责任单位 (位列第一为牵头部门) |
一、立足产业集聚,打造协同高效的“海员人力资源产业中心” | |||||
1 | 大力招引知名海员服务机构。 | 全市新增海员服务机构达5家以上,集聚行业知名、龙头机构1家以上。 | 全市累计新增海员服务机构达12家以上,集聚行业知名、龙头机构3家以上。 | 全市累计新增海员服务机构达20家以上,集聚行业知名、龙头机构5家以上。 | 市人社局、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事局、市海投公司,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
2 | 构建完整海员服务产业链。 | 分析全市海员服务机构发展现状,研究培育和招引企业清单。 | 明确引育路径,利用重大活动、平台载体,推动海员服务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 | 形成完整的海员服务“引育留用转”产业链生态。 | 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事局、市交投集团、市海投公司,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
3 | 建立海员管理高效协同机制。 | 应用推广船员类电子证照。 | 推广应用海事通APP,为船员、航运企业提供更优质便利服务。 | 通过重塑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长,打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海事营商环境,实现浙江海事系统内政务办理流程最简、速度最快。 | 舟山海事局 |
成立海员服务产教融合共同体。 | 推动“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人才双聘”6名以上。 | 有效破解海员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脱节难题,构建起全链条产才协同的新生态。 | 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交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事局、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国际海运学院、舟山航海学校 | ||
二、聚焦提质扩容,打造全国一流的“海员培训评估中心” | |||||
4 | 加快建设区域性船员评估中心。 | 完工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土建工程。开展小干岛海事服务产业园船员换班业务。 | 实体化运营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发展船员培训业务。 | 以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为核心,打造集船员换班、教育培训、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为一体,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船员综合产业孵化高地。 | 新城管委会、市港航和口岸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舟山海事局、舟山海关、舟山边检站、市卫健委、市总工会 |
5 | 推动在舟院校扩大招生规模。 | 在舟院校航海类专业招生规模达1000人以上,谋划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 | 在舟院校航海类专业招生规模达1050人以上,开展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1个。 | 在舟院校航海类专业招生规模达1100人左右,开展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2个。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舟山海事局、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国际海运学院、舟山航海学校 |
6 | 优化海员人才实习实训培养模式。 | 在舟院校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留舟率达33%以上。 | 在舟院校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留舟率达35%以上。在舟院校海员培训设备进一步提升。 | 在舟院校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留舟率达37%以上。建成功能齐全、全国一流的海员实训基地。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事局、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国际海运学院 |
7 | 扩大校企合作海员人才订单班规模。 | 梳理摸排全市航运企业、海员服务机构人才需求和目前队伍情况。 | 形成全市船员队伍结构图谱,发布海员人才需求白皮书,精准嫁接招引渠道和培训体系;扩大东西部协作“海员订单班”规模。 | 常态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级海员培训班、知名企业“海员冠名班”、东西部协作“海员订单班”,实现海员人才精准招引和常态培训供给。 | 市人社局、舟山海事局、市交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市交投集团、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国际海运学院、舟山航海学校 |
8 | 加大海员人才社会化培训力度。 | 全面梳理全市培训项目和培训能力,支持浙江海洋大学获批一年制三副三管培训项目。 | 整合提升全市培训资源体系,大力开展各类海员培训项目。支持国际海运、航海学校获批一年制三副三管培训项目。 | 探索开展新兴航运领域培训,构建起常态化、立体化海员人才培训项目和体系。 | 舟山海事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国际海运学院、舟山航海学校 |
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做法,加大优质人力资源供给机构引育和院校合作力度。 | 依托优质人力资源机构和院校,大量吸引青年人才来舟培训就业。 | 依托“舟山海员”品牌及培养规模和质量,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向舟山集聚。 | 市人社局、舟山海事局,舟山海投公司,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 ||
三、突出宜居宜业,打造独具特色的“海员服务保障中心” | |||||
9 | 多措并举打造海员服务阵地。 | 投运衢山船员换班中心;谋划普陀、新城海员服务驿站。 | 建设普陀、新城海员服务驿站。 | 投运普陀、新城海员服务驿站,打造基本满足船员需求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 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岱山县政府,市港航和口岸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邮政局、市文广旅体局、市经信局、舟山海事局、舟山海关、舟山边检站 |
10 | 持续优化来舟海员后勤保障。 | 市旅游集团朱家尖旅游有限公司下辖各景区针对海员景区年卡政策参照普陀山景区标准试点。 | 2026年选择部分在舟景区作为海员市民化待遇试点。 | 2027年实现海员在舟景区享受市民化待遇。 | 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人社局、市旅游集团,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
协调1家医院为海员从业体检和健康体检提供便利,每年开展医疗知识培训不少于1次,常态化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120急救相关服务。 | 持续为海员从业体检和健康体检提供便利,每年开展医疗知识培训不少于1次,常态化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120急救相关服务。 | 持续为海员从业体检和健康体检提供便利,每年开展医疗知识培训不少于1次,常态化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120急救相关服务。 | 市卫健委、普陀山机场,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 ||
开通对私结售汇业务银行网点占全市银行网点的35%,全市银行网点均支持外籍人员个人银行卡账户开立。 | 指导全市符合条件的银行网点积极开通对私结售汇业务,持续优化外籍来舟人员开户服务流程。 | 全市开通对私结售汇业务网点稳步增加,持续优化外籍人员开户便利度。 | 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分行 | ||
持续开展“心航”“守航”工程,打造“情暖海嫂”工作品牌,提供学习培训、关爱活动。 | 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 ||||
11 | 精准搭建海员就业数智平台。 | 开发“幸福跑船人”就业管理服务系统。 | 上线“幸福跑船人”就业管理服务系统。 | 持续扩大“幸福跑船人”就业管理服务系统覆盖面。 | 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浙江拍船网公司 |
拓增海事服务合作院校10所以上,开展海员人才系列校园专场招聘。 | 建设海员职业发展中心,定期举办海员人才招聘和供需对接活动。 | 配备专业职业规划师、就业指导师,为海员提供全方位的职业咨询和就业指导。 | 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事局、市海洋经济局、市海投公司,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 ||
12 | 联动健全海员权益保障机制。 | 各县(区)社会治理中心列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第一批先行先试“水上枫桥”船员权益保障中心名录。 | 深入应用舟山市海船船员“融治理”维权服务机制,保护船员合法权益。 | 高质量运行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维护船员合法权益,为船员提供优质便利政务服务。 | 舟山海事局、市人社局 |
实施2025年度“航行的支部”暖心实事项目,积极培养发展涉海党员,组织开展“开捕第一课”、送学上船等活动。 | 新增打造一批“航行的支部”先锋船,及时调整优化“航行的支部”设置,实施2026年度“航行的支部”暖心实事项目。 | 健全海上党员教育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大从年轻船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办实办好2027年度“航行的支部”暖心实事项目。 | 舟山海事局、市港航和口岸局、市海洋经济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区)政府 | ||
四、深化制度创新,打造区域领先的“海员人才政策高地” | |||||
13 | 争取培训考证便利政策试点。 | 拓宽船员换班“一类事”应用场景,完成全岛域“1中心+7站点+4专窗”移民事务服务体系布局。 | 支持小干、衢山等“园区+锚地”海事综合服务区建设,支持打造船舶供应、船员换班中心。 | 聚力打造全国一流、世界一流通关效率的“国际海员换班首选地”,推进海事服务产业向中高端转型。 | 舟山边检站、市港航和口岸局、市公安局 |
积极对接浙江海事局申请船员考试权限下放等特殊政策。 | 舟山海事局 | ||||
14 | 构建海员综合产业政策体系。 | 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出台航运服务集聚区政策,鼓励做大海员外派、培训等业务,并做好政策落实。 |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港航和口岸局、市人社局 | ||
15 | 优化海员人才评价激励保障。 |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海员人才认定受理、政策兑现等常态化服务。 | 市委人才办、舟山海事局、市港航和口岸局、市海洋经济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 ||
常态做好海员人才购房补贴、就业补贴、安家补贴和政府奖励等政策兑现工作。 | 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 ||||
五、注重品牌塑造,打造享誉全球的“舟山海员”金名片 | |||||
16 | 全力打响海员匠心文化品牌。 | 制定十万国际海员在舟山的对外传播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宣传方式和点位建设。 | 策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借助国际海员“以外传外”的独特视角,呈现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 | 持续开展系列活动,借助海事服务基地、远洋渔业基地、绿色修造船产业基地等打造各类海员文化传播场景。 | 市委宣传部、舟山边检站、舟山海事局,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
邀请知名海员管理、外派机构参加油商大会。常态开展“世界海员日”“中国航海日”等海员主题活动,开展“安全诚信船长”评选。 | 油商大会中增设国际海员专题会议,常态开展“世界海员日”“中国航海日”等海员主题活动,开展“安全诚信船长”评选。 | 常态化举办国际海员专题会议、“世界海员日”“中国航海日”等海员主题活动,开展“安全诚信船长”评选。 | 舟山海事局、自贸区综合服务中心、市港航和口岸局、市总工会 | ||
17 | 迭代升级海员技能竞赛品牌。 | 对接上级部门,梳理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列入国家人社部赛事所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以及梳理适配的职业(工种)。 | 在第七届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举办期间,商讨增设船舶水手、船舶机工等职业(工种)个人赛项,对接国家部委争取申报支持。 | 提交相关申请,争取人社部明确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列入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 市人社局、舟山海事局、市总工会 |
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征集我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梳理适合海员参加的职业(工种)竞赛项目,并征集赛项承办单位。 | 举办首届舟山市海员职业技能竞赛,将船舶电气装配工、船艇救生员、中式烹调师(海员)等工种纳入竞赛计划。 | 举办第二届舟山市海员职业技能竞赛,争取扩容技能竞赛工种。 | 市人社局、舟山海事局、市海洋经济局、市总工会 |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十万海员聚舟”工程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