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9000026340311/2026-1010446216

  • 文号:

    舟政发〔2026〕1号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2-14

  •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LC00-2026-0001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4 22:42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政务公开处

  • 字体:[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6年3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43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3元。2026年1月1 日至2月28日期间遵照执行。 


    本通知施行后,《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舟政发〔2024〕11号)同时废止。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6 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