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21/2025-199461
舟审法通〔2025〕24号
市审计局
2025-12-16
审计
规范性文件清理
有效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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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舟山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特约审计员工作办法的通知》(舟审法〔2020〕49号),该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6日起施行。
舟山市审计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