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新修订的《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新一轮补贴范围、标准、申报审核流程等方面具体内容与执行要求。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关于沿海船舶提出,新建双燃料沿海船舶补贴标准按燃油动力船补贴标准执行。享受补贴的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建成后10年内不得改变船舶动力形式或实施降低燃油替代率的船舶动力系统改造。新建船舶申请补贴资金应当在计划建造完工年度提交资金申请相关材料。调低液化天然气单一燃料船舶的动力形式系数到0.9。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对于船舶建造、拆解企业提出,应当在合适点位安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对纳入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清单的船舶建造、拆解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