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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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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舟山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拓展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5万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2.3余条。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重大政策举措、民生热点、社会关注等,召开新闻发布会53场,取得了“回应关切、引导舆论、赋能发展”的良好成效。围绕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和“8+4”经济政策体系等年度工作重点,主动公开《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舟山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准解读政策利好,助力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建设“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等专题专栏,全方位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优化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内容。针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建设规划等难点问题,持续完善协同办理、复杂申请会商和法律顾问参与机制。2023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0件,较上年增长17.5%。全市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3件,其中予以公开占43.2%、部分公开占19.5%、不予公开占4.1%、无法提供占27.4%、不予处理占1.6%、其他处理占4.2%。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引发行政复议16件、行政诉讼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发布源头管理,建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审三校”责任人联络制度,各类信息的上报、维护、更新、发布等严格落实相应程序。完成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以及配套政策解读的集中统一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全力打造优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和审核,开展“脱管漏管”专项检查5次,发现、清理“脱管漏管”账号20余个。编制《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刊登各类政策文件100余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工作考核,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大体检”“回头看”,下发督查通报和问题交办单,有效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开展社会评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进行网上评议,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1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5

410

18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99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4895

行政强制

165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391.27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9

11

0

13

1

6

5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1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4

7

0

1

0

1

2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7

0

0

5

0

4

9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1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1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1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4

1

0

1

1

1

1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2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3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463

9

0

14

1

6

49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2

2

0

0

0

0

2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3

7

16

1

0

1

2

4

0

0

0

3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渠道以及内容质量还有待强化;二是政策解读渠道不够丰富,多以线上为主,缺少线下解读渠道;三是个别县区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展不平衡,公开水平参差不齐。

2024年,着重加强四方面工作。一是在深化公开内容上实现更大突破。积极适应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二是在丰富公开形式上实现更大突破。在办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更丰富的线上、线下公开渠道。三是在规范依申请公开上实现更大突破。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提高答复的规范性和精准度。四是在抓好工作规范上实现更大突破。从内容、流程着手,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公开工作规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全市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