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医疗保障局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资助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2026年6月8日-2026年7月9日,本单位就《舟山市医疗保障局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资助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向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新城和普朱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获得意见反馈4条。特此说明。
序号 | 单位 | 反馈内容 | 采纳情况 |
1 | 市卫健委 | 1.建议完善“相关减免应在家长办理‘出生一件事’联办业务时同步落实”的表述; 2.建议将工作要求第一点加强部门协同中“卫健部门要做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办理,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新生儿落地参保工作”修改为“卫健部门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办理,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 | 1.采纳。 2.采纳。 |
2 | 定海区医保局 | 1.建议明确结算周期口径; 2.建议明确数据获取口径。 | 3.采纳。 4.采纳。 |
3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普陀区医保局、岱山县医保局、嵊泗县医保局、社会反馈意见 | 无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