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2日,本单位就《舟山市医疗保障局舟山市民政局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医康养护助政策贯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获得意见反馈4条。特此说明。
序号 | 单位 | 反馈内容 | 采纳情况 |
1 | 市民政局 | 建议将优化定点管理第二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照料中心、残疾人托养机构等……”修改为“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养老服务站、残疾人托养机构等……”。 | 采纳。 |
2 | 普陀区医保局 | 1.建议考虑海岛往返交通不便的实际,是否可以对需要前往海岛提供护理的机构提高支付标准; 2.健全待遇标准第三点建议将精神障碍改为精神症状,同时明确相关经办情况。 3.建议是否可以统一为基本医保参保出现中断的,长护险待遇同步中断。 | 1.根据目前运行情况,不予采纳。 2.部分采纳。 3.该项政策根据省规定实施,不予采纳。 |
3 | 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定海区医保局、岱山县医保局、嵊泗县医保局、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反馈意见 | 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