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5年3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明确: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合理确定缴费补贴水平,适当增加缴费灵活性,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12月9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65号),文件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中等及以上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具体为2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3000元及以上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并要求各地合理确定本地区缴费补贴标准。
二、主要内容
从2026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补贴。调整后,各档次缴费补贴标准分别为:300元档为50元,500元档为80元,1000元档为100元,2000元档为500元,3000元档为600元,5000元档为600元,7000元档为600元。
三、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员。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580-204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