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公提函[2025]01号 舟山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07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5-09-0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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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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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舟山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84074号提案的复函

     

    林琳、赵向炯委员:

    提出的《关于规范网约房经营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居民住房与途家、美团等互联网订房平台相结合,网约房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住宿选择。舟山作为海岛旅游城市,网约房的发展有效缓解了我市旅游城市的接待压力、增加了居民资产经营性收入,具有积极的一面。但目前国家未对网约房进行定性和专门立法或规定,没有设定消防、建筑、治安、卫生等准入门槛和要求,导致网约房管理无法可依,难以监管,部分网约房开在物业小区,给居民带来安全、交通、噪声等影响,2023涉网约房87件,202438件,同比减少43.7%

    市委市政府及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网约房管理工作。去年,网约房管理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列为2024年全市“985”行动大会战重点任务(第92)。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公安局以问题为导向,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主动担当、迎难而上,从工作机制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着手积极推进,探索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共治、行业自治、平台协同、数字赋能、闭环管理网约房治理经验做法,20241226日至27日,全省网约房规范管理工作调研交流活动在舟山举行,相关工作经验做法得到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等多个国家级媒体刊登,被公安部《公安调研工作简报》刊登录用,并获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杨青玖批示全省推广。今年3月,舟山网约房经验做法得到部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打破职能瓶颈,重塑网约房管理工作体系。专门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网约房管理工作专班,将网约房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攻坚行动重要任务,率先构建起贯通市县镇(街道)的政府归口责任体系。专班通过设立经营行为监管、安全管理、旅游环境提升、治安管理等四个专项工作组,整合市监、住建、文旅、公安等部门核心职能,聚焦网约房行业住改商、合规、安全、监管等核心要素,迈出了共管共治、统筹推进的坚实一步。舟山公安会同市监、消防、卫生、住建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全市网约房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了职责清晰、链条完整的职能体系,将信息通报、抄告会商、集中整治、联合检查等专班工作机制予以项目化、清单化落实,彻底拧紧市县、镇街、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链条。

    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网约房监管智治水平。针对性搭建网约房治安管理系统,研发房源码应用,对市域上架房源按照标准地址和安全条件进行治理,明确房源登记317项采集标准,实现一房赋一码,推动实体房源数字孪生、一网归集。同时,在浙里办上线舟到网宿房源申报和住宿登记模块,实现网约房开办申报零跑腿,住宿登记数据流转零费用,吸引业主群体自主申报、自主登记。在省厅总队的大力支持,率先在舟山开放引入电子身份登记模式,同步增加未成年人和境外人员入住登记模块,让网约房入住更加无感、便利。目前,通过房源码关联应用,公安专网已实现网约房智能门锁等设备数据无缝对接、全量汇聚,并与市级网约房治安管理系统、省级浙警智治等数据平台的交互贯通;在政务外网已开放共享房源基本情况、业主安全自查情况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入住游客扫码即可进行监督检查和服务评价。

    发挥协会作用,促成网约房行业合规自治从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匹配方向着手,探索网约房协会自治模式,率先在市县两级旅游协会设立网约房管理分会,制定《舟山市旅游协会网约房管理分会规定》《舟山市网约房管理标准》,在市域范围内全面落实条件准入、星级评定、安全标准等措施,吸纳2671家商户入会并签订自治协议。日常管理中,引入职能部门专业指导,协会主体制定《网约房积分制管理办法》,落实蓝、黄、红三色挂牌上墙,动态落实优质商户推介推广、问题商户提醒警告等举措,推动挂牌整改商户52家,自查整改问题隐患624处。目前,协会主导下全域已成功打造7个网约房线下共治服务站,配套运行线上共治服务平台,建立起与属地政府配套的疏客安置、排查救助、应急处置等联动响应机制。协会热心商户自发帮助寻人寻物312余次、救助自杀人员15人,协助安置滞留游客1200余人次,提供线索抓获违法人员28人,相关报道被各类新媒体全网传播、深受好评。

    锚定平台价值,推动网约房生态增值提升。率先建立起政企常态联络渠道,与美团、携程、飞猪等国内头部互联网平台达成共识,明确建立协同共治机制,分类商讨制定冻结、下架标准和救济途径,已按流程下架13批次52个违规房源,有效发挥了行业警示作用。目前,通过平台引导发力和属地治理干预,舟山网约房行业生态更加趋于规范,有216间长期存在安全隐患、噪音扰民等问题的网约房自动退出市场或转为长租,10家房源集中、规模较大的网约房商户合规纳入旅馆业管理,全市网约房持照经营率已达89.7%,涉网约房违法犯罪警情、投诉分别同比下降66%32.6%

    网约房作为新业态,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要持之以恒深化推进。下步,我们将始终聚焦舟山海岛共富和旅游经济发展,持续围绕党政主导、部门共治、行业自治、平台协同、数字赋能、闭环管理的工作路径,进一步做深做实网约房管理工作并努力将舟山经验推向全国。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深化党政主导下的“自治+共治”。继续推动专班成员单位落实网约房管理职责,督促业主按照《舟山市网约房管理标准》规范经营。

    巩固“协会+平台”的做法。切实发挥网约房管理行业协会作用,以积分制管理为抓手推进契约化自律发展。畅通与互联网平台沟通和联系,源头把控网约房上架和下架措施的落实。

    提高实体+数字”应用效能。坚持线上和线下,纵深摸排网约房基本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舟到网宿前端登记数据采集,拓展洞察者等实战模型的应用。

    加快推动法律制度设立。推动在《舟山市海岛民宿促进条例》放入网约房管理内容。立项制订《舟山市网约房治安管理及经营服务规范评价(团体标准)》。探索制订《关于网约房管理法律适用的执法指引》,为规范基层公安机关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参考依据。制订《舟山市网约房星级评定标准》,明确网约房服务质量标准及惩处要求,推行网约房星级评定,促进网约房规范经营。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朱军,联系电话:1396721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