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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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陈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境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建议》收悉。结合市财政局、岱山县政府等单位的协办意见,经我局研究,并与您面商沟通,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行高速公路通行年费制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对频繁往来宁波、舟山两地的社会车辆实行通行年费制政策的建议,根据现行高速公路定价政策和相关管理要求,并对接联系省级有关单位,总体来看实施起来存在一定困难:
一是在定价政策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高速公路车辆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按车型审批确定收费标准,通行费根据车辆实际通行高速公路情况计收。年费制下的高速公路收费模式,具有市场调节价的动态定价特点,与现行政府定价的机制存在一定矛盾。
二是在公平竞争方面。2019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清理设定的歧视性收费项目、歧视性收费标准、歧视性价格等排除、限制竞争的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同时,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深入推进,营造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成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目标。实行通行年费制,对于部分社会车辆可能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较难满足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要求。
三是在相关管理要求方面。根据现行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相关管理要求,通行费资金计收后需进行集中监管。实行通行年费制,年费资金的管理也将面临一定的困难。
此外,实行通行年费制还需研究解决计费技术、费用拆分等系列问题,因此现阶段在我市推行高速公路通行年费制还存在一定困难,实施的条件还不够成熟。
二、关于我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考虑
差异化收费是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积极推广实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方案,旨在通过价格杠杆优化交通资源配置,提高高速公路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减少拥堵和环境污染。目前,我省杭州、嘉兴、衢州等地在特定路段对指定车型实施的差异化收费,主要是当地政府为平衡交通流量,提高区域路网整体运行效率而推出的优惠政策。
我市作为千岛之城,舟山跨海大桥、舟岱大桥连接了舟山本岛、岱山、金塘、册子、富翅、长白等岛屿,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便捷群众出行,加速对外沟通交流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规范有序推进舟山跨海大桥差异化收费工作,是最大限度发挥公路资源使用效率的重要突破口,也是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落实共富惠民的重要举措。本轮舟山跨海大桥差异化收费政策将在今年底期满,交通部门正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推进新一轮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
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面大,需坚持政府引导、合力推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市实际及本轮政策实施成效,在充分评估交通影响、社会风险及财政可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入推进相关差异化收费政策方案研究制定工作,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模式,努力推动降低群众出行成本。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