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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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夏赛丽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 助推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深入推进海洋金融改革、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工作的热心关注和建议。我办高度重视金融服务业发展、助推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的有关工作,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海洋经济局、人行舟山市分行、舟山金融监管分局就提案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政府和国企牵头作用,形成建设海洋强市的强大合力”的建议
(一)发挥政府在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金融改革工作中的核心引擎作用,强化政策供给与机制创新。我市已于2024年12月编制《舟山市海洋经济领域“十五五”规划》,构建“一核两带三区多岛群”空间布局,锚定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超GDP1%以上的目标,推动绿色石化、清洁能源等九大产业集群发展。持续深化“一企一服务”机制,通过政策适配、流程优化等举措破解远洋渔业企业用工、审批等难题,形成规划引领与服务支撑协同并进的发展格局。海洋金融改革方面,《金融支持舟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2026年)》《舟山市探索海洋金融改革2025年实施方案》也已正式印发,重点聚焦海洋经济提出16条金融支持举措,明确我市海洋金融改革“4+2”发展路径,建立了金融监管部门与港航、发改等涉海职能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二)拓展直接融资路径,国有企业勇于担当“先行者”和“试验田”的重要角色。针对我市国企产业化发展特点,系统性梳理自身特色化海洋资源,主动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指导我市国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经营绩效,先行先试金融领域创新业务。目前,已谋划并推进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项目均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市海投公司已于今年5月成功获得AAA评级,成为我市首家获此评级的企业;新诺佳、国际水产城等国有企业已开启通过北交所上市、上交所公募REITs等金融工具开展直接融资的进程,为我市涉海企业直接融资和资本运作能力的提升提供样板经验。
二、关于“加快金融配套服务建设,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现代海洋产业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我市金融工作部门从政策引导、信贷投放和信贷保障三方面不断对涉海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构建金融监管部门与航运领域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推动辖内金融机构与海洋重大项目做好融资对接,提高项目融资审批和放款效率,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截至6月末,全市航运金融贷款余额稳步增长,航运产业链银行融资余额375.18亿元,较年初增加近35亿元,同比增长17.40%;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加大对海洋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全市融资租赁业务余额881.82亿元,同比增长12.54%;船舶及海运类融资租赁余额23.24亿元,全市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609.60亿元。
(二)发展海洋保险,创新保险产品模式,不断优化涉海保险保障功能。创新发展大宗商品全链条保险业务,研究符合我市涉海企业特点的保险产品设计,今年上半年分别落地国内首单“江海陆多式联运一单制保险”、油品贸易信用险、大宗商品区域公用品牌综合保险3款特色化保险产品。航运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海洋经济相关保险保障金额和保费收入稳步增长。截至6月末,航运保险保障金额8605.87亿元,同比增长37.91%,航运保险保费金额2.90亿元,同比增长17.43%。
(三)深化拓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提升资源配置能级。目前,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已实质性完成了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浙江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完成挂牌,成为省内唯一一家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实现了从单一油气领域向综合型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跨越发展。功能持续提升,与上海期货交易所期现联动合作深化,产能预售、“稳价订单”业务规模稳步扩大,并发布“舟山生物柴油仓储综合价格”“舟山生物柴油仓储可用商业库容”、中国绿证价格指数、LNG槽车运费指数等全国或省内首创指数,不断完善“舟山价格”体系,提升大宗商品交易国际影响力。浙江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线上交易额保持较快增长,截至6月末,浙江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实现油气贸易交易量4795.59万吨,贸易交易额2256.03亿元;线上交易量1808.34万吨,线上交易额878.86亿元。
三、关于“加快促进绿色金融在海洋领域的应用,探索金融支持海陆经济低碳发展新路径”的建议
《金融支持舟山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建设的指导意见》已正式印发,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涉海产业低碳发展和海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用好碳排放支持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涉海企业获得优惠资金,加大海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传统涉海产业低碳化转型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深化海洋碳汇贷等蓝碳金融探索。推进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业务,盘活企业排污权等生态环境权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新路径探索方面,正在加速探索推进蓝碳碳汇核算和蓝碳金融标准制定。同时,做好涉海绿色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按照资金跟着政策走原则,积极做好资金要素保障。截至5月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较年初新增34.6亿元;加大海上风电、光伏等重点领域精准支持力度,全市累计为10个项目发放碳减排贷款31.8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34%。
四、关于“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经济发展,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散的蓝色经济新模式”的建议
根据国内、国际市场环境变化,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落实好已出台的相关金融扶持政策。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海洋经济领域的应用,在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警戒线的基础上创新探索、积极谋划,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牵头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本地海洋特色产业,今年以来已新设立区县级产业基金两只,总规模15亿元。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实施现代海洋城市建设“985”行动,加快落实好已有支持政策,加强各类政策工具创新运用,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提高重大项目融资审批、放款效率,加大涉海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加速期现一体化场外市场建设,推动涉海企业主动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好涉海企业上市辅导服务,推进涉海资产发行基础设施REITs,持续提升金融增加值等指标,全力助推现代海洋城市建设。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联系人:竺子骅,联系电话:15924009139)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073号提案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