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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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陈康翔、刘勇平二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以企业检查提质增效降次为抓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关于在我市行政执法监督中推行“入企扫码”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办理此提案。经研究,并综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意见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致力于为企业赋能、纾困、减负,政府有为、企业有感,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涉企行政检查提质增效基本情况
2024年底以来,国家和省相继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相关文件。我市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项部署会、推进会,推动涉企行政检查治理靶向落地落实。今年以来至6月20日,我市涉企行政检查总户次同比下降38.1%(去年同期7572次,今年4687次)。
(一)全域起底行政执法主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示工作,建立契合舟山实际的“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与执法主体公示制度,市县乡三级具有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和组织,均纳入公告范围,接受群众监督,依法确认市本级73家、县(区)257家行政执法主体,清理不合规执法主体13个,是全省第2个全域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的地市。根据行政执法主体确认情况,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核验,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执法证58个,确保执法队伍专业化。
(二)全量建立检查事项清单。督促指导各执法部门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建立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市本级37个行政执法单位公布共3374项行政检查事项,县(区)各行政执法单位也已建立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全市累计精简交叉重复检查事项10项。通过建立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动态清理低效能、重复性检查项目,实现检查频次降低、检查质效提升。
(三)全盘加强涉企检查统筹。严控新建行政检查系统,推动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新建涉行政检查功能的系统“应停尽停”,同时加快建设市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指挥协同系统,进一步强化全市行政检查的数据归集、分析研判等功能。优化检查方式,按照“一个口子对外”原则,各部门科学制定检查计划,综合执法部门持续强化对各部门检查计划的综合研判、会商协调、统筹管理,最大程度整合归并跨部门检查计划,严控入企检查频次、时间和人数,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查到位,实现“综合查一次”。 今年以来至6月20日,全市“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75.78%,同比大幅提升68.28%;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671户次,减少企业干扰643户次,检查总量同比下降64.59%。
(四)全面推进涉企随机监管。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关键晾晒指标 “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中,重塑跨部门监管结构,取得了明显成效,相关质效水平保持全省前列。今年以来至6月20日,全市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63.48%,减少执法扰企724户次,同比提升5.85%,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发起或参与的跨部门任务占全市近两成。
(五)全链推行涉企预约指导。积极打造“预约式”指导服务矩阵,依托线上“舟到助企”平台和线下18个企业监督联系点、400余个“15分钟服务站点”立体服务网络,聚焦九大现代海洋产业链,建立并动态更新指导服务清单,开发油气储运、螺杆制造等3类特色行业“预约式”服务套餐。今年以来至6月20日,共收到企业预约申请数量133次,指导整改风险隐患数量132个。
二、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着力整治乱检查等执法突出问题,确保行政检查“既不缺位、更不越位”。
(一)严格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督导市级各部门梳理并公示行政裁量权清单34份。深入推行“柔性执法”模式,完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事项清单275项。全市144家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完成行政裁量基准更新工作,涉及裁量权事项3000余项。在全市部署开展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专项行动,检验裁量基准的实施效果,防止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
(二)多措并举,拓展执法监督渠道。选聘20名新一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全市设立50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观察点,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即督快响”合作,常态收集涉企执法来电反映的问题线索。开发运用涉企执法问题线索征集“企安督”二维码,企业和网民可扫码在线投诉举报涉企执法问题,实现“一码监督、一键反馈”。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舟山日报等平台发布公告,通过来信、来电及电子邮箱等渠道全面征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
(三)双管齐下,全力整治执法问题。司法行政部门线上、线下双管齐下,通过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风险提示函、督办函、执法通报等形式,开展多样化的执法监督。今年以来,在线上渠道,通过“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时监督,已发现执法问题线索12个;梳理分析12345热线推送的涉企执法类诉求来电104个,核查发现行政执法问题线索21个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专项核查2024年度全市行政罚没情况和7件疑似“小过重罚”案件问题线索,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30余个。线下渠道,对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开展涉企检查现场“伴随式”监督,邀请特邀监督员随队纠偏14次,开展入企调研座谈5次;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已累计评查案卷420本,发现相关问题线索685个,核查属实590个;对市营商环境专班等渠道反馈的涉企检查频次过高等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四)“码”上监督,保障执法全程透明。全面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赋予“行政行为码”,健全检查处罚无缝衔接、闭环管理机制。现场检查未亮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无码的,企业可以向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举报。被检查对象通过扫码,可立即获知当前行政检查的任务名称、检查事项、执法人员等信息,真正实现“一码知情”。检查结束后,被检查对象还可以通过再次扫码对执法人员亮证亮码、行政指导、规范告知、规范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反馈,切实保障被检查对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全市累计完成亮码检查16122次,亮码检查率达99.78%。
(五)严抓队伍,提升涉企执法能力。举办全市行政执法及案卷规范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以及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班,全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组织重点执法部门旁听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及行政执法疑难问题探讨交流会3场,通过“以案促改”帮助执法人员深入理解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与实体要求。开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专题宣讲2场,进一步增强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意识。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大力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推进涉企行政检查统筹。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查一次”工作机制,建立年度“综合查一次”监管场景清单。重点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及“行政行为码”等载体,建立健全执法指挥系统模块,推动无感数据共享,数字赋能执法协作,强化行政执法指挥功能信息互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管理信息实现共享共治,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监管检查频次。
二是进一步推进涉企检查方式优化。积极运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线上监管等方式开展检查,大力推广“非现场”监管,切实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持续拓展“预约式”指导服务覆盖范围,加强专业化服务团队建设,建立完善餐饮业、建筑工程、交通、港航、油气贸易、船舶修造、水产加工等领域指导服务主题场景,着力实现行政管理增效、企业经营减负的“双赢”目标。
三是进一步推进涉企行政检查监督。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专项监督,着力推进整治涉企行政检查多头、重复、低效等问题。邀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常态化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伴随式”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观察点的“前哨”作用,探索完善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信访及媒体等监督的协同,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整改与督办机制。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日